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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建立整治“村霸”干扰基层政权工作机制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09 17:43

为严格落实民政部门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从实从严整治“村霸”干扰基政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等苗头隐患,渭南市民政局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前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际,研究建立了整治“村霸”干扰基层政权工作“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干扰预防机制,防止基层组织弱化。村民委员会班子是基层政权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保证良好的村民委员会班子素质是强化基层政权的关键之处。近年来,少数农村基层“村霸”问题滋生蔓延,导致个别基层组织弱化、虚化,甚至处于软弱涣散状态,为防止“村霸”通过暴力胁迫、欺骗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政权,建立完善“村霸”苗头隐患问题干扰预防机制。首先要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确保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其次要加强培育村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选举意识,提高他们对民主权利的认识,正确行使、有效发挥民主权利,选出真正能够代表群众意愿、切实为村民服务的“两委”班子;第三畅通问题举报渠道,准确掌握动态,有效及时举报,坚决杜绝“村霸”干扰基层政权苗头隐患问题滋生蔓延,避免村民被“村霸”威逼利用。

二是规范候选审核机制,保证候选干部能力。结合当前全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际,通过把好村委会主任候选条件关口,为选民提供一个正确的提名指导意向,选出一个真正能代表村民意愿,为村民服务的村委会主任,促使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有序运行,适时建立和完善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提名审核机制。明确被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应具备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品质以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候选干部通过选民提名后,必须先经过村选委会、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审查,然后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再进行政治素质、年龄文化、推荐考察、拟任职务等情况严格审核,确保候选人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把好村官“入口关”。

三是启动干部罢免机制,净化基层政权生态。基层政权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政权的稳定是国家政权稳定的基石。为防止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滋生“村霸”的土壤,严防“村霸”侵蚀基层政权,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适时建立健全不再适合担任村委会干部的罢免机制。首先认真落实村民应该享有的选举权,对于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有权举报或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其次对有“村霸变形”苗头性、倾向性的村委会干部要及时诫勉谈话,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第三对放纵、包庇“村霸”,甚至演变成“村霸”的村委会干部,决不姑息、坚决打击、从重处理。对思想积极、重在实干的优秀人才充分发掘,及时选优配强,加强对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净化基层政权生态问题。(渭南市民政局 黄家兴、闫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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