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多数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具有名称类同性、场所流动性、业务广泛性、活动隐蔽性等特点,给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对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的信任,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秩序。
为维护社会文明,构筑和谐环境,渭南市民政局开展“六查”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为合法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深入一线巡查。社会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采取街道巡查、实地勘察的方式,走街头巷尾,重点巡查了是否存在未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工作、是否存在已撤销社会组织还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等情况,对证照不全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对撤销悬挂牌照的进行了当场清除。
二是联合执法检查。印发渭南市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合19个部门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查处社会组织违法案件,发现并及时取缔。
三是专项治理排查。开展社会组织非法治理月专项排查活动,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座谈会,走访教育局重点协查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治理力度,促进社会组织运行秩序。
四是社会公众督查。在民政官网上公布非法社会组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咨询监督。积极收取群众意见建议,探索非法社会组织打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五是登记成立审查。严格依法登记,审查是否未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有活动联系,经审查符合登记成立条件的及时录入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信息系统,并进行公告。
六是业务活动抽查。严格落实条例,开展年度工作检查。在年度工作全面检查基础之上,抽查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详细检查内部治理情况、规章制度情况、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年度报告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事项,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运行。(渭南市民政局 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