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仪式在大荔县许庄镇举行,标志着我市2100余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依法取得社会认可的法人资格。
为严肃认真做好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工作,市民政局忽绪庄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镇(办)、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赋码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相关承办人的具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法人谁负责”要求,防止出现村居名称、证书、印章、法人不一致等问题的发生,确保统一赋码和证书颁发的准确无误。二是要落实相关责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标志着我们的村(居)民委员会也获得了统一的、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可以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了,也可以有效解决村(居)民委员会在办理诸如银行开设账户等事项不畅的问题。在看到这些有利因素的同时,权与责的一致性,要求村(居)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每位村(居)特别法人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多为村(居)民办实事和办好事,让广大居民群众在村(居)集体经济发展中受益,坚决防止利用这一资格谋取个人利益。各级监管组织必须加强对村(居)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的监督,让其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及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具有“特别法人”资格的村委会和居委会可以开设银行账户,独立开展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拓展城乡社区的公益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每个村(居)民委员会必须真正提高政治站位,不负村民群众重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真正使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的颁发,必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村(居)集体经济壮大发展,事关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的提高,事关居民群众幸福指数提升。 (市民政局 黄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