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6月10日上午,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时间,市民政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活动由副局长忽绪庄同志主持。
重点围绕《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之处进行对照学习,并有针对性地对《条例》涉及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政务公开界定、相关制度要求、应当遵循的公开原则、政务信息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范围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新修订的条款和内容,深刻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意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信息工作分管领导王震轩同志强调: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要明确“已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属于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要认真对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