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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三项长效机制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6:52

为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群众后续参与社区治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问题,渭南市民政局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三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规范自治机制。加强安置点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规范自治组织设置,搬迁群众入住安置点社区3个月内应成立搬迁群众自治组织,设立搬迁群众委员会,成立村(居)民小组,选出搬迁群众代表和户代表,充分反映搬迁群众利益及诉求。期间,市、县两级在每年组织的村(居)干部培训中,加大对搬迁社区干部培训名额倾斜,提高安置点社区干部服务治理能力。规范安置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社区“一厅一房十三室”设置,对于办公用房面积低于500平米的安置点社区,市级民政部门按照年度社区建设项目总数10%的比例,支持安置点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让搬迁群众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常态开展“村(居)务公开周”和“协商议事日”活动,严格落实“政务、财务、事务”三公开要求和“3773”协商议事流程,突出议事、议财、议规“三重点”,“两委”委员、监督委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七方参与”,严格提出议题、调研准备、通报议题、开展协商、形成意见、组织实施、反馈落实“七步走”程序,坚持评进度、评口碑、评绩效“三评价”,让搬迁群众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社区治理与监督。

二是建立安置点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统筹安置点社区人口分布、规模数量、楼院状况、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产业行业特点情况,科学划分安置点社区网格。入住规模在300户以下的搬迁群众安置点,设立新的村民小组并成立网格,由就近村级组织进行管理。入住规模在300 户以上、1000户以下的集中安置点,按照搬迁规划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融合设立村(居)民小组,以小组或300户为单元划分网格。入住规模在1000户以上的,按照城市社区模式进行建设管理并合理划分网格,促进移民群众与驻地群众融合。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据网格承载服务职能和服务人口,按照专兼职相结合原则,依照“1+N”的模式配设网格员,每个网格配设1名全科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全科网格员由所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兼任,兼职网格员由驻地单位机关干部、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或社区志愿者担任;农村社区网格员由村民小组长、村组党员干部或治安中心户长兼任。有搬迁群众的网格,必须有一名搬迁群众担任兼职网格员,协助网格长和全科网格员做好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压实网格员政策宣传、民意收集、社区巡查、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重点人员管控、开展各类创建等八项岗位职责,按照落格、落人、落责要求,推动安置点公共服务和群众诉求处置在网格下沉。

三是建立安置点社区运转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社区运转基础保障措施,加强安置点社区运转经费的筹措,指导按照城镇社区模式建设的安置点社区,按时上报社区成立相关资料及政府批复,协调做好社区信息用户端账户开通工作,及时完成社区基础信息录入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的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及办公经费按时预算,足额配套。(市民政局 黄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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