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我市多地遭遇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灾害影响严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渭南市民政局就防汛救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发出《通知》,做出安排。
强调压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防汛救灾责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经验,建立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建强防汛减灾工作队伍,强化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管理,压紧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动员凝聚功能,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任务,组织居民群众共同做好社区防汛救灾工作,坚决筑牢防汛救灾人民防线,确保防汛救灾各项任务落实到“最后一米”。
要求落实群众性自治组织防汛减灾应急机制。根据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雨情、汛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村(居)干部、网格长、网格员包段分片机制,认真落实针对辖区范围内重要堤防、重点群体的巡查制度,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汛情灾情严重的地方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动员社区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优先做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救援安置工作。
强调组织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服务。要求全市城乡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报送、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分配、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协助镇(街道)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动员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开展面向受灾群众特别是“三留守”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看护照顾、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主动了解、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做好灾后人居环境消毒保洁,尽可能降低季节性高发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形成的风险。
要求立足主动及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抢抓时间做好因灾受损群众住房、道路交通、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固维修工作。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和开放工作,依托就业培训等服务调动受灾群众参与恢复重建积极性。城市社区结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各类生活急需的社区服务业,引导受灾群众就近就业。农村社区结合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互助,多措并举帮助受灾群众增加收入、渡过难关。
强调多措并举做好汛情灾情信息发布宣传引导。要求受灾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衔接,用好社区网站、公众号、微信群、QQ群和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及时准确发布雨情、水情等气象信息和次生灾害预报信息,综合运用信息发布、电话联系、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政策和自助自救知识,积极应用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移动客户端,引导受灾群众做好灾害防护、参与灾后重建和群众服务等工作。(市民政局 黄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