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各镇(办)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350余人线下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各镇(办)围绕责任主体、定位功能、设备设施、服务内容、规范运营、人员队伍、风险隐患、行业监管、分级管理等9大类32项指标进行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分为自查阶段、建档阶段、整改阶段、督查评估四个阶段,3月底前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管理短板弱项全部整改到位,为进一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坚强的设施保障。
会议指出,农村互助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建设、运营、管理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专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息、餐饮、文化娱乐等基本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是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农村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院,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重要作用。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是提高全市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了1751所基本覆盖农村的互助幸福院。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规范运营管理责任;镇(街)要多渠道筹集经费,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设施设备保护、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和管理服务安全负监督监管责任;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绩效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依据考评结果落实奖补资金,及时组织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级评定工作,落实好业务指导责任。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厘清责任、分工协作,压实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行管理责任;抓住重点、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晋档升级;积极探索、补齐短板,全力破解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难题。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分级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抓好排查整改,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中打造“一院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农村养老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