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临时救助工作,保障好遭遇急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疫情防控采取隔离、导致暂时不能外出务工造成家庭困难,且在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需要提高救助额度的,由镇(街道)报民政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简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取消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实行先救助后不资料。截止2月11日,我县申请受理通过人数233人。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话、微信、广播、上门等多种方式广泛公开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临时救助政策,确保临时救助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