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共青团渭南市委一行人来到大荔县,授予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荔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将“维护青少年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救助领域,积极开拓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积极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居、进校园”,网络乱象治理、文身治理等各类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治理行动,为学生、家长深入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在含义,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结合“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建立县、镇(街)、村(居)三级救助保护网络,及时发现、主动报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入站接受救助,并为其提供日常照护、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法律援助等服务。
今后,大荔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继续深化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