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庄里试验区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局:
根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实际, 现就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承诺主体
落实承诺主体事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县 (市、 区)承诺主体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规范承诺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
委、省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
2.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依法打击、破“网”打“伞”,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
3. 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摸排掌握、上级通报的问题线索, 逐条进行深入核查, 做到件件有结果。
4.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 问题没有得到 解决的, 自愿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三、严格承诺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签定承诺书(附后)的方法进行。县一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级民政部门作出承诺, 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市一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级民政部门作出承诺,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几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加强组织导, 严密组织实施, 认真抓好落实。
(二) 抓紧落实。 此项工作要在2月底之前完成,各县(市、区)的承诺书2月26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备案。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市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的内容进行检查。
(三) 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要以逐级签定承诺书为契机, 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责任,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渭南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