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民发〔2018〕17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庄里实验区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办发〔2018〕46号)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渭南市民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
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渭南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2日
渭南市民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办发〔2018〕46号),切实增强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高效便民、问题导向,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在全市民政系统进一步加大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公开内容
重点围绕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公开相关领域信息。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推进老年人福利信息公开。逐步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让老人公平、公正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确保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优先享受养老服务。
3.推进残疾人福利信息公开。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申请流程、发放程序等信息公开工作。
4.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信息公开。明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的认定程序、生活保障等事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开。
5.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及时发布灾情、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灾款物使用的信息公开。
6.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7.推进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制定出台的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策文件,要明确规定公开信息,政策出台后,要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突出公开重点
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推进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等民政领域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申请流程、资金安排等信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三)增强公开实效
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我局梳理了《渭南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清单内容,按照时限、方式等,认真落实相应公开工作,并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情况,适时对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四)优化公开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认真统筹谋划,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组织实施。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以及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渭南市民政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工作措施,做好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市局各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本级本业务信息公开和指导下级业务对口部门信息公开双重职责,主动介入,加大协同推进力度。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监督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单位、各科室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科室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