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渭南市民政局审核。准予以下单位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1 | 渭南市摄影家协会 | 516105006879923751 | 法定代表人 | 史新民 | 张鹏 | 2021.1.27 |
2 | 渭南市作家协会 | 51610500694928187H | 法定代表人 | 李康美 | 刘平安 | 2021.2.7 |
住所 | 渭南市临渭区民主南路(市艺研所) |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