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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6:42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级社会组织:

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渭南市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以参评:

1.2022年6月30日前在渭南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无评估等级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的社会组织,可提前申请参加2024年度评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3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3年度检查不合格,或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指标及等级

为提升评估效率,切实减轻社会组织负担,自2024年起,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试行“百分制”。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共设五级指标,包括基础条件、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三、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一)评估申请阶段(2024年9月—10月)。有意愿参与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填写《渭南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于2024年10月18日前报送渭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联系电话:0913-2338161)进行评估资格初审,市民政局审核参与评估资格后,公示参评社会组织名单。

(二)材料报送阶段(2024年10月)。申请参与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报送渭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三)现场评估阶段(2024年11月)。第三方机构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审核与公示阶段(2024年12月)。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公示评估结果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五)总结报告阶段(2025年1月—2月)。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公告期结束后,市民政局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将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以及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名单上报省民政厅。

四、有关要求

1.全面重视评估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强化自我规范、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工作。符合评估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报名参加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

2.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方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开募捐资格等。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3.积极营造评估氛围。市级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市民政局将适时对参评社会组织就评估类别、指标细化、材料准备等集中开展一次综合培训。

附件:1.渭南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x

            2.申报材料清单.docx


渭南市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同心迪  杨梅;电话:2931630  23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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