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蒲城县民政局积极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指导镇(街道办)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对镇(街道办)儿童督导员、村(居)民委员会儿童主任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指导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发挥兜底作用。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奖励,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蒲城县民政局 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