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当前,省内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因疫致孤致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民发﹝2022﹞3号)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因疫致孤致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健全发现报告机制
(一)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相关人员发现有儿童存在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致孤致困风险的,要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落实部门报告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在收治确诊或集中隔离需医学观察的对象时询问其监护对象情况,如存在儿童因受疫情影响致孤致困情形的,要及时向同级民政局通报,由民政局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提供分类帮扶服务。
(三)畅通未保救助热线。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确保本辖区24小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值班电话畅通,同时通过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广播电视等形式加大对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省民政厅对外公布的儿童关爱保护类社会组织联系方式的宣传力度,在车站码头、村(社区)主干道、小区门口等醒目位置公布有关信息,结合疫情宣传、走访排查等告知儿童家庭,扩大社会知晓度,鼓励居民发现儿童因疫致孤致困的情况并及时拨打热线进行报告。
二、履行监护照料义务
(一)落实监护责任。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督促其委托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料。如无法落实委托监护人,由村(居)民委员会临时照料;确实无力监护的,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应及时介入,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二)协调医疗保障。因疫致孤致困儿童有重点疫区接触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者身体状况不明的,各县(市、区)要加强同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建立绿色快速通道,将儿童妥善转移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对经检测未感染的儿童,要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确认其监护责任的落实情况;对定性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优先安置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救治。
(三)开展网格服务。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跟进指导,对委托监护、指定由专人照料的因疫致困儿童,指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实行包干到人,对儿童照料情况进行家访或电话跟踪,每周不少于2次。
(四)完善交接手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治愈出院或结束隔离的儿童,要在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或相关健康医学证明的前提下,允许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及时将儿童接回。
三、加强救助帮扶力度
(一)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儿童群体纳入保障可采取先保障再审核的紧急措施。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的,要及时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符合孤儿认定情形的,要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并及时发放生活费或生活补贴。在疫情结束后,再按照正常流程履行审核手续。
(二)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因疫致困的儿童及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要对有需求的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对因疫致孤致困儿童给予重点关怀,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亲情陪伴等服务。
(四)切实发挥未保机构职能。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积极主动参与因疫致孤致困儿童的线索响应、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局一要把因疫致孤致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制度措施,加强组织保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二要统筹使用近期已下拨的中央及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加强因疫致孤致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三要积极对接引入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领域专业社会组织,并提供必要便利,鼓励其为因疫致孤致困儿童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提高精准关爱水平;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极端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24小时热线
渭南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张蓓电话:0913-2931639,15929435094
邮 箱:215985241@qq.com
附:
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24小时热线 | |
单位 | 24小时值班电话 |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2931266 |
临渭区民政局 | 0913-3039696 |
华州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4731857 |
华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4612471(民政局值班室) |
潼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3305333(白天) |
大荔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3261711 |
澄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6756015 |
合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5521738 |
蒲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7219623 |
富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8210031 |
白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0913—6155820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0913-2111083 |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 0913-2656619(白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