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规范我市道路标准名称,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近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城市道路标准名称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充分认识道路名称的重要性,带头规范使用道路标准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媒体和其它公开场合使用未经批准的道路名称,不得擅自变更标准道路名称。媒体、学校要开设专栏并发布倡议书,普及宣传我市地名文化知识,提高标准地名知晓率,倡导广大市民要规范使用道路标准名称,方便出行和办事效率。主管部门和承办部门要加强地名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道路名称作为一种社会基础信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规范使用道路标准名称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