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爱心超市工作,加强爱心超市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在脱贫攻坚中的扶志扶智作用,根据临渭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决策部署,临渭区民政局结合该区区情、村情、社情及民情实际,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村级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办法,对村级爱心超市的扶志作用、管理主体、物资来源作了明确,要求每月开展定期兑换,并严格积分管理、爱心商品兑换程序,加强爱心物资的出入库及安全管理。
明晰爱心超市扶志作用。爱心超市是指由党委、政府倡导,以扶贫、扶志和扶智为基本原则,以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等、靠、要”思想为根本目的,通过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将各级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和慈善机构、社会爱心人士定向到村的各类物资,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到群众手中的一个平台。
明确爱心超市管理主体。各村(居)民委员会是爱心超市的主体,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监委会负责人配合开展工作,负责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和监督。爱心超市接受区级扶贫、民政等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业务指导,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情况。
规范爱心超市物资来源。爱心超市物资来源主要有民政救助、慈善捐赠、包联单位资助、镇政府和村委会购置、社会爱心单位、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等,开展“迎9.5献爱心”、“一日捐”、“9.9网捐”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向爱心超市注入爱心善款,不断充实爱心商品。爱心超市的商品以群众日常生活用品为主,不得接收或购置生、冷、鲜、活商品,整个爱心超市不得出现过期过保商品。
坚持爱心超市定期兑换。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兑换制。由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委会和监委会,根据村民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家风遗训及参加村集体活动等情况,每月定期开展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实物活动。原则上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扶贫工作日”里,开展积分兑换实物活动。规范爱心超市积分方式。每户村民基础分为0分,贫困户、建档立卡户基础分为10分,村民积极发展产业记10分,家庭院落环境卫生保持整洁记5分,按时参加村组织的“道德大讲堂”或“农民讲习所”讲座记5分,与邻和睦、家庭和谐、子女孝顺记5分,主动参加村集体劳动记10分。其他情况,由村民委员会视情况酌情确定积分标准。村民积分可累计,如有与积分标准向违背的情况,可计负分。原则上每户每月积分不超过100分,每年每户不超过1000分。
落实爱心超市管理责任。成立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工作小组。组长由第一书记兼任,副组长由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负责人兼任积分卡册管理员,监委会负责人和包村干部兼任积分卡册监督员。管理员主要负责爱心积分卡册的制定、发放、管理、登记和日常积分工作。监督员主要负责爱心积分卡的积分监督工作,并定期公开积分情况。村民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制定爱心超市积分卡册。原则上,长期不在村的群众不纳入统计范围。 积分卡册原则上应做到在村群众户均一册,给贫困户直接发放,其他群众申请领取。卡册使用期限为一年,每半年审核一次卡册持有人员的申领资格。
严格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程序。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工作小组按照积分方式,由管理员牵头负责,每月上旬对在村群众上一个月度主动参加村集体劳动、清理清洁环境卫生等情况,开展一次评分计分活动; 监督员及时将评分计分结果在公示栏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群众的不同意见,由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工作小组牵头,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原则上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扶贫工作日”里,开展积分兑换实物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在村群众持积分兑换卡册,到爱心超市兑换等值物资。积分兑换工作小组及时将已兑换的积分予以核减清除。所领取物资价格必须小于卡册积分值,节余部分的积分可结转下月累计,以此类推。
加强爱心超市物资管理。认真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消毒、清洗、整理、打包、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对超市内物资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对需消毒、清洗的物品严格履行消毒、清洗程序,坚持先消毒,后分拣,再包装。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不得混放。对捐赠物资严格分类管理,不准随意堆放。接收的所有物资分为新品和旧品两大类,再按衣物、鞋帽、文具、电器、粮油、日用品、其他等进行分类摆放,并在货架上标明类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期点验库存物品。5、建立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蛀等安全制度,配备消防、消毒以及应急器材,定期进行检查。
临渭区通过制定下发脱贫攻坚村级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加强爱心超市管理和运行,有效发挥爱心超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扶志扶智和正向激励作用,提高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树立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道路上的精气神,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进一步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奋斗。(临渭区民政局 赵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