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BOB体育娱乐平台苹果板 / 社会救助 / 正文

临渭区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临渭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7 14:32

近日,临渭区民政局再次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52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3470元/人.年提高到3990元/人.年。提标执行时间是2018年7月1日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落实。渭南市临渭区根据渭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渭民发〔2018〕22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临渭区这次提高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8%,执行标准为56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20元/人.年,执行标准为3990元/人.年,极困档执行标准为333元/人.月,特困档执行标准为250元/人.月,贫困档执行标准为167元/人.月。

临渭区本次城乡低保提标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该区做好城乡低保提标补发工作,以2018年12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花名册为准,补发2018年7-12月提标增加部分的低保金,提标补发的低保金随1月份低保金一并发放;从2019年1月开始,该区按新标准给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为了充分做好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提标工作,临渭区向各街镇提出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社会救助政策透明度。按照新的保障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等工作,精准认定新申请及复核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临渭区民政局 赵宏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