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一项制度,除保障五保、低保对象、认定低收入对象外,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47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可进行救助,救助比例30%,封顶线2万元。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提交《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家庭诚信承诺书》,并且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申请住院救助必须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救助书面申请;户主及患者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患者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历首页和主要治疗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制式的报销证明或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其它保险已报销、赔付凭证;相关单位或部门补助的费用和互助帮困等凭证; 家庭成员及赡养义务人或扶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情况及收入证明;婚姻状况;房产及其他财产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2、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3、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