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加“小微权力”透明度,华阴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清单制度为抓手,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铺开、规范运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已在全市114个行政村推广运行,实现全覆盖。通过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将“权力事项”全面梳理,细化形成8类73项,进一步厘清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组干部之间的职责权限,促使权力事项更加规范推行。
加强监督、阳光运行。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机制,使“小微权力”得到有力约束,使村务事项流程公开、透明、有序。“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有力有效的监督是小微权力实施最坚实的保障。
华阴市在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明确规范了村级组织权力内容边界,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已逐渐形成成熟的制度体系,不仅提升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也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