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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民政局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09 09:42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实际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民政局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状况。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市民政局有关网络及信息的安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市民政局网络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理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市民政局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协调解决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

序,判定网络安全突发状况的级别,并立即向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各科室要做好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

(二)  预案启动

一旦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问题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并向行政中心网络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协助网络管理办公室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按照问题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一下方案:

1. 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连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 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可根据总得安全原则,结和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如果是大型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特殊事件内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可以同时向相应的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部门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可以只向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网络安全突发状况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时,可根据问题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备是一些在其他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问题,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问题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网络安全突发状况险情或问题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宣布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问题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保障,确保在网络安全突发状况发生前的人员配备,问题处置过程和重建中的人员在岗。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问题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问题处置过程中和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渭南市民政局

                                   20218月2日


网络编辑:渭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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