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民函〔2018〕6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张银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增设村文书一职的建议》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村级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事务纷繁复杂,尤其是近年来村会计的工作异常繁重等,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增设村文书一职的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论证,现从两个方面进行答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并无设置村文书的有关规定。另外,省两办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意见要求,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当前基层村级组织建设实际,向省级有关部门提出增设村文书一职的建议,积极寻求政策上和上级政府部门的支持。
二、因您提出增设村文书一职的建议,涉及到基层组织建设、人员编制及薪酬待遇落实等问题,应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建议也向市级组织部门提出建议。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和对民政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
渭南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安建强 联系电话:0913-29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