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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387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0:37

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387号提案的回复

 

陈雅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好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议》(第387号)收悉,建议很好,水平很高,我们进行了学习讨论。针对建议我们今后将做好一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乡村自治组织建设。目前,已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积极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级自治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指导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村(社区)新任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抓好村级自治规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常态落实协商议事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村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机制。加强党对乡村善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设成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保障村民利益、实现村民自治,民主议定和修改并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并最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实现。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组织领导,及时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的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

四是实施乡村网格精细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党建“留心护根”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无缝覆盖、方便服务、动态调整”原则,加强城乡社区网格体系建设。明确网格划分原则,整合相关单位力量,按照“1+N”要求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落实全科网格员待遇,推行“五方力量”下沉乡村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网中”,打通了乡村基层治理“最后一米”,实现乡村“末梢神经”灵敏高效,推动乡村网格快速反应和高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最后,非常感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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