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第132号建议的复函
李海奇代表: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干部待遇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力度的建议》(第13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3月9日,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联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就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社区工作者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统一建立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与岗位等级对应,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确定不低于薪酬总额的10%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力度,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努力,一是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县(市、区)级重点培训、街道(镇)普遍培训机制,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7月1日,选树46名社区主任代表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线上培训,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新任社区主任示范培训工作。二是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到乡镇和社区基层事业单位。三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奖惩任用。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社区工作者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制度等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