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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第13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0:41

对市人大第132号建议的复函

 

李海奇代表: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干部待遇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力度的建议》(第13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3月9日,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联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就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社区工作者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统一建立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与岗位等级对应,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确定不低于薪酬总额的10%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力度,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努力,一是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县(市、区)级重点培训、街道(镇)普遍培训机制,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7月1日,选树46名社区主任代表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线上培训,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新任社区主任示范培训工作。二是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到乡镇和社区基层事业单位三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奖惩任用。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社区工作者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制度等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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