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政协第六次会议第135号
提案的复函
民建渭南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提高基层社区公职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的建议》(第135号)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委对民政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贵委的提案答复如下:
在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29号),明确社区公共服务包含7类、33项事项,对全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和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对《通知》之外确需委托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应当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严格社区工作申请准入程序,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2021年5月11日,渭南市民政局联合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推进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21〕74号),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出具证明的7类事项、清理不应出具证明的20类事项、协商可以出具证明的事项、列出兜底出具证明的事项四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减负增效,优化提升社区的服务能力。
为提升社区工作者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渭南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要求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县(市、区)级重点培训、街道(镇)普遍培训机制,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调动社区工作者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我们也坚持把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拿在手中,先后参加省级重点培训,安排市级示范培训和指导县级普遍培训。7月1日选树46名社区主任代表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第一期专题线上培训,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市级新任社区主任示范培训工作。
在社区工作者考核方面,3月9日,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联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在附件1中,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工作由街道(镇)组织实施,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计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以“十项重点工作”为契机,按照任务分工,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增进群众福祉。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