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68号
提案的复函
民进渭南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去年疫情应急防控以来,暴露出我市社区治理明显存在组织体系没有纵深到底,网格化管理还有盲区,应急管理能力、社区组织动员能力相对较为薄弱,社区工作队伍力量不足、保障不强等问题。因此,2021年3月12日,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字〔2021〕20号),“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组织体系、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三年社区建设的任务和指标,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
在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方面,一是面向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已经全面启动,为2017年以来新增的城镇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93人,本次招聘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并为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考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进行加分,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共计报名成功1950人。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527人,占比27%;硕士研究生学历25人,占比1.2%;大学本科学历1753人,占比90%;大学专科学历172人,占比8.8%;退伍军人28人,占比1.42%;符合放宽学历的其他五类人群144人,占比7.38%。二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据中、省、市《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规范操作,平稳有序推进,如期高质量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实现了年龄降,平均年龄40.5岁,比上届降低了3.4岁。学历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1061名,占64.7%,比上届提高了19.7个百分点。年轻干部人数升,35岁及以下的579名,占35.3%,比上届提高了6.3个百分点;36-45岁的980名,占59.7%,比上届提高了7.5个百分点。注重从社区专职工作者中培养社区“两委”后备力量,这次“两委”换届中,435名专职、366名社会工作师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分别占“两委”班子成员的26.4%、22.3%,居委会班子结构整体得到优化提升,激发了基层组织活力。三是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健全了薪酬体系,合理确定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一建立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社区工作者按工作年限和受教育程度套入相应的工资等级,经年度考核合格晋升等级。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确定不低于薪酬总额的10%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县(市、区)级重点培训、街道(镇)普遍培训机制,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四是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到乡镇和社区基层事业单位。五是4月20日,选树17名村主任赴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培训中心参加全省村民委员会主任省级示范培训班,7月1日,选树46名社区主任代表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线上培训,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新任社区主任示范培训工作。
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四社联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21年3月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四社联动”治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21〕31号),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网格,实现社区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工作。2021年,全市共确定81个“四社联动”试点,占全市31%。二是推行小区“微自治”,坚持基层自治大联动,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小区楼院门栋长,全面推行小区楼院、门栋、居民“微组织、微协商、微服务、微治理”,2021年,小区(楼栋、单元)“微自治”试点顺利实施。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社区治理力量下沉、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解决小区自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21年3月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城市小区中开展“微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邻里和睦、楼组和洽、小区和谐,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自治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小区、矛盾不上交”目标。目前,在815个城市小区开展“微自治”试点,试点小区积极参与基层“微治理”,以小区、楼栋、单元为单位成立“微组织”,引导居民、志愿者开展“微服务”,“院落议事”“楼宇自治”等小区自治效果逐渐显现,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发居民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热情,让基层治理“活”起来。
在着力打造“现代智慧社区”方面,推动加快智慧社区(小区)建设,实现社区服务、小区管理、居民信息等数字化管理和公共服务线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爱心企业、驻区商户接单,志愿者送单服务,居民生活满意度显著提高。同时,2021年3月15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通知》(渭民发〔2021〕30号),2021年全市在现有基础上新建67个智慧社区,推进全市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智慧化、公共服务精细化、人的生活方式便捷化,打造以居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互联网+”为引擎的服务便捷目标,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健全完善社区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方面,2018年12月7日,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渭市发〔2018〕13号),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2020年8月2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渭民发〔2020〕163号),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在全市村(社区)中全面推行“两个清单”,进一步厘清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村(居)小组干部的职责权限。规范“一个程序”,坚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居)“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实行“三个提醒”,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民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街道)对村(居)干部开展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的“三提醒”谈话制度。2021年3月12日,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字〔2021〕20号),“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组织体系、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三年社区建设的任务和指标,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2021年5月11日,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平安渭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渭组通〔2021〕58号),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以上系列文件的出台必将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保障和规范性作用,推进把社区建设成安居乐业的幸福港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组织、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工作者职业“四个体系”建设,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取得预期进展。
期待贵委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预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