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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1:01

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312号

提案的复函

 

民革渭南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聚焦平安建设 夯实基层治理》(第312号)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贵委提出的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论证,现将民政部门负责的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在健全完善社区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方面,2018年12月7日,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渭市发〔2018〕13号),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2020年8月2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渭民发〔2020〕163号),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在全市村(社区)中全面推行“两个清单”,进一步厘清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村(居)小组干部的职责权限。规范“一个程序”,坚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居)“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实行“三个提醒”,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居民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行镇(街道)对村(居)干部开展事前普遍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的“三提醒”谈话制度2021年3月12日,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字〔2021〕20号),“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社区组织体系、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三年社区建设的任务和指标,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2021年5月11日,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平安渭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渭组通〔2021〕58号),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以上系列文件的出台必将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保障和规范性作用,推进把社区建设成安居乐业的幸福港湾。

在推动实现公共事务共同治理方面,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字〔2021〕20号),“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四社联动”和小区“微自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一是持续推进“四社联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21年3月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四社联动”治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21〕31号),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网格,实现社区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新格局,推进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工作。2021年,全市共确定77个“四社联动”试点。二是坚持基层自治大联动,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小区楼院门栋长,全面推行小区楼院、门栋、居民“微组织、微协商、微服务、微治理”,2021年,小区(楼栋、单元)“微自治”试点顺利实施。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社区治理力量下沉、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解决小区自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21年3月8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城市小区中开展“微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邻里和睦、楼组和洽、小区和谐,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自治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楼栋、大事不出小区、矛盾不上交”目标。目前,815个城市小区开展“微自治”试点,试点小区积极参与基层“微治理”,以小区、楼栋、单元为单位成立“微组织”,引导居民、志愿者开展“微服务”,“院落议事”“楼宇自治”等小区自治效果逐渐显现,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发居民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热情,让基层治理“活”起来。

在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人才激励机制方面,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市字〔2021〕20号),“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社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和专业化培训,坚持梯队培养、递进使用原则,建立和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激励机制,倡导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会工作师等。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学习交流机制,每年组织一定数量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到市外发达地区城市社区培训学习。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成果实际运用。一是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渭组通〔2021〕25号),健全了薪酬体系,合理确定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一建立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社区工作者按工作年限和受教育程度套入相应的工资等级,经年度考核合格晋升等级。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确定不低于薪酬总额的10%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市级示范培训、县(市、区)级重点培训、街道(镇)普遍培训机制,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二是4月20日,选树17名村主任赴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培训中心参加全省村民委员会主任省级示范培训班,7月1日,选树46名社区主任代表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题线上培训,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持续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计划于8月中旬开展新任社区主任示范培训工作。三是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对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到乡镇和社区基层事业单位。

在织密补牢社区网格队伍方面,按照市委党建“留心护根”工程“强基层、强队伍、强服务”任务部署,围绕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组织化程度,社区治理和服务“末梢神经”灵敏高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建设。2020年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织网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渭民发〔2020〕91号),《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服务群众网格建设的通知》(渭民发〔2020〕131号),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绘就社区平面图、社区服务管理示意图、社区网格管理组织机构图,界定网格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依照网格承载服务职能和服务人口,按照专兼职相结合原则,依照“1+N”的模式配设网格员,每个网格配设1名全科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2021年,按照组织部、网信办、民政局三部门协调会议精神,多次和网信办进行衔接沟通,指导第三方研究开发了“渭南市城乡社区网格员信息录入系统”,严密组织网格员信息录入。印发《关于下沉“五方力量”建立“1+N”专兼职网格员队伍的通知》(渭民发2020〕63号细化社区网格长(员)不同身份,组织对下沉的社区党员、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红色物业”等“五方力量”担任“1+N”专兼职网格长(员)进行身份标识,真正把各类社区网格长(员)身份亮出来,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网格服务。在二级网格设置小区(小组)网格服务事项公示,内容包括区域管辖范围、专兼职网格长(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责或服务事项,同步公示小区民警、物业、便民服务等的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和便民小程序等,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社区治理和服务“末梢神经”灵敏高效。目前,13个县(市、区)通过调整优化,共划分网格2330个,设村、社区一级网格2330个,设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二级网格16371个,设网格长18701名,专兼职网格员共37335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组织、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工作者职业四个体系建设,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取得预期进展。

期待贵委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预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渭南市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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